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资本市场   省国民经济   省政府各部门   证券监管部门   信息披露义务  

摘要:<正>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为贯彻《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面提高我省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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