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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翔安区2005年度第十二批次村镇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   土地征收   翔安区   建设用地   村镇建设  

摘要:<正> 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翔安区200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厦府[2005]3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翔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9.7888公顷(其中耕地33.06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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