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湾边特大桥及连接线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湾边特大桥及连接线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   特大桥   国土资源   农用地   征收土地  

摘要:<正> 福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福州湾边特大桥及接线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05]1081号),福州湾边特大桥及接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州市仓山区、闽侯县人民政府将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48.3648公顷(其中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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