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煤矿安全   安全监察机构   省直有关单位   重点煤矿   生产许可证  

摘要:<正> 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我省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产煤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深入开展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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