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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武夷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指标   武夷街道   洋庄   崇安   列人  

摘要:<正>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夷山市崇安街道、武夷街道、新丰街道和洋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南政[2005]棕116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武夷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7.578公顷(耕地)土地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所需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在武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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