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厦门工人业余大学等合并改制更名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厦门工人业余大学等合并改制更名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高等职业学校   广播电视大学   教育学院   高等专科教育   非学历教育  

摘要:<正> 省教育厅、厦门市人民政府: 省教育厅闽教发〔2005〕99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省政府《关于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在整合厦门工人业余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厦门广播电视大学教育资源基础上组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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