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捷文水库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捷文水库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   土地征收   征用土地   建设用地   水库工程建设  

摘要:<正>武平县人民政府:《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审批武平县捷文水库建设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的请示》(武政文[2004]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武平县农用地50.67公顷(其中耕地1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武平县万安乡捷文村水田6.77公顷、旱地2.72公顷、林地12.425公顷、居民点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