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杂志简介:《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4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35-1263/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工作报告、省政府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政务信息

主管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际刊号:1672-2825
国内刊号:35-1263/D
全年订价:¥ 240.00
创刊时间:1949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月刊
发行地区:福建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4
总发文量:425
总被引量:109
H指数:2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年来,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教育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教育整体水平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还有差距。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级...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第三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名人评选活动的批复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省经贸委、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你们《关于开展第三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名人评选活动的请示》(闽经贸轻纺[2004]907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激励我省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进一步提高技艺,促进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并为全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做...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泰山石化仓储发展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省海洋与渔业局:你局《关于报请审批福建泰山石化仓储发展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04]475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泰山石化仓储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毗邻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48.2689公顷海域,用于填海建设中转码头工程。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乐县2004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乐县2004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请示》(将政文[2004]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将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6.6282公顷(其中耕地15.71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水田10.914公顷、旱地0.872公顷、园地7.2686公顷、林地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省国资委、省经贸委:你们《关于组建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闽国资企改[2004]103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们关于"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现有的"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为基础,通过增资扩股,重新组建"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平市城区及来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南平市人民政府:《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城区、延平区来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南政[2004]综2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上报的南平市城区及来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将44.27公顷土地(其中耕地7.68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南平市城区及来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精神,省广电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通知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对我省开展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川副省长副组长:刘文豪省政府副秘书长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刊期:2005年第03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公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不断探索加强与工会组织联系的机制和方法,注重发挥工会的作用,积极支持工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