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海域使甩申请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海域使甩申请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散杂货   海渔   福州港   填海  

摘要:<正> 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04]430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使用毗邻长乐市松下镇43.9公顷海域,用于填海建设福州港松下港区7万吨散杂货码头。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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