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人口抽样调查   人口状况   人口数量   迁移流动   住房情况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状况不断发生变化。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按照国家关于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这次调查将在全国各县(市、区)抽取约6万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共约1300多万。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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