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的通知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的通知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农村商品流通   农村市场   国务院各部委   直辖市人民政府   农资流通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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