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车辆超限超载   实施方案   大吨小标   车货总重   道路运输市场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交通厅、公安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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