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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公告

作者: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渔业船舶   管理条例   渔港工程   渔港监督   地方法规  

摘要:<正> 《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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