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200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永政文[2003]2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永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0.6601公顷(其中耕地26.44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永春县桃城镇化龙村水田4.2238公顷、旱地0.4179公顷、其他农用地0.17公顷、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影响因子:--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