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领导小组   省直有关单位   副主任   国税局   地税局  

摘要:<正>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3]488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钟安平省经贸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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