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高等职业学校   工业学校   枫亭镇   湄洲湾   办学基础  

摘要:<正> 省教育厅、莆田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闽教发[2004]32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省政府《关于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在福建省湄洲湾工业学校的办学基础上组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名定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校址设在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工业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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