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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省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国土资源   经贸厅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省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战略高度,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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