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强项目分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强项目分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经济综合竞争力   县域经济发展   区域发展   分级管理   社会事业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构建三条战略通道、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现就加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等发展项目分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要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发展要求。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统筹区域发展,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促进三个层面经济全面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统筹国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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