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行需要   运输安全   煤炭订货会   经济发展   探亲流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04年春节运输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春节运输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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