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 【正文】

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

军队转业干部   一次性抚恤金   排职   安置政策   授予荣誉称号  

摘要:<正>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的公告《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通过,现给予公布。本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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