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福建省港口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福建省港口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作者: 福建省人民政府
执法检查报告   港口法   法一   岸线资源   港口规划  

摘要:<正>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福建省港口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闽常综[2010]18号)悉。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一、深入宣传贯彻"一法一例",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福建省港口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深入宣传贯彻"一法一例"重要性的认识,把"一法一例"宣传贯彻贯穿到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全过程。根据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创新法律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提高宣传贯彻"一法一例"的针对性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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