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 【正文】

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   地方人民政府   生态安全   十二次  

摘要:<正>(2009年11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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