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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公告

作者: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企业经营管理者   福建省企业   地方人民政府   实施行政许可   法定条件  

摘要:<正>《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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