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学

福建法学杂志 省级期刊

Fujian law

杂志简介:《福建法学》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82年创刊,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季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卷首语、理论探索、立法研究、法律实务、案例评析

主管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法学会
创刊时间:1982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季刊
发行地区:福建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3
总发文量:811
总被引量:816
H指数:9
期刊他引率:1
  • 谱写法学会事业发展新篇章

    作者:特约评论员 刊期:2019年第01期

    近日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号召,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事不避难、开拓创新,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奋力谱写新时代中...

  • 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作者:综合中国法学会网站报道 刊期:2019年第01期

    3月19、20日,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王沪宁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受党中央委托,发表了题为《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的致词。郭声琨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 2018年度我省法学会工作考核名列前茅

    刊期:2019年第01期

    1月30日,中国法学会通报2018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考核情况,福建省法学会获得98.8分,为优秀等次,在全国省级法学会中名列前茅。2月12日,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洪祥批示:2018年省法学会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希望新的一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实确定更高目标,采取更实措施,力争取得新成绩。

  • 厦门市法学会研究部署今年工作

    刊期:2019年第01期

    1月28日,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李伟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法学会2018年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思路的汇报,研究部署新一年法学会工作并提出要求。李伟华要求,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我市实现赶超目标的关键之年,法学会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 我省设立“法学法律人才库”

    刊期:2019年第01期

    近日,'福建省法学法律人才库'168名拟入库人员顺利通过公示。至此'福建省法学法律人才库'组建工作圆满完成。2018年9月30日,省法学会印发了《关于推荐福建省法学法律人才库人选的通知》,对入选条件及材料申报作了详细说明。通知一经发出,即在省内法学界引起广泛关注.

  • '法治文化建设基地'揭牌

    刊期:2019年第01期

    1月11日,由福建省法学会、福州市法学会、仓山区法学会共同建立的“法治文化建设基地”揭牌仪式在福州举行。“法治文化建设基地”位于福建省御金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内。园区作为福州市法治企业创建示范基地,具有较好的法律服务基础。“法治文化建设基地”建立后,基地将以园区企业、周边群众为对象,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不定期开展...

  • 福州市鼓楼区法学会积极参与“忠诚保平安 利剑除黑恶”宣传活动

    刊期:2019年第01期

    3月22日,由中共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鼓楼区法学会、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鼓楼区华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联合举办的'忠诚保平安利剑除黑恶'平安建设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在屏山公园主广场开展。

  •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法律规制

    作者:徐克勤 刊期:2019年第01期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是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新生力量,其对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农村资金微循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却在封闭性、互助性和民主性方面出现了异化。应严格限制地域范围、区分服务对象,合理确定利率和盈余分配,完善治理结构、合理配置表决权,确保各类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 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判断研究——以事实和价值的二元区分为视角

    作者:祝愉快 刊期:2019年第01期

    善意既是一个规范性概念又是一个描述性概念,《物权法司法解释(一)》中关于善意判断的规定,需要从事实和价值两个层面去厘清。善意在事实层面判断时既有目的因素也有认识因素;在制度价值层面的判断时既有对效率的主要追求,也有对公平的恪守和坚持。虽然认识因素在民法体系的划分和衔接中逐渐成为善意判断的主要对象,但认识因素仍可细分为认识能...

  • 论刑法中观念占有的适用规则——基于解释论与体系论的抉择

    作者:李耀 刊期:2019年第01期

    当前对观念占有的讨论忽略了观念占有能否适用于'建立新的占有',同时存在缺乏抽象性、体系性思维的问题。观念占有是以'社会一般观念'进行实质判断。以裁判文书的说理不当为问题意识的起点,应当对观念占有作限缩解释,否定其对'建立新的占有'的解释力,否则观念占有会使得'建立新的占有'在开放的构成要件上与实践脱节而适用了习惯法,同时,体系论的...

  • 犯罪构成理论的反思与变革——以四要件论与三阶层论为分析视角

    作者:张颖鸿 刊期:2019年第01期

    犯罪构成理论是重要的刑法基本理论问题。在属性方面,犯罪构成中的构成要件和要素应当是法定的,而犯罪构成整体应当是理论性的,由此才有了'完善论'和'重构论'的争议。目前,我国通行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存在诸多弊病,有些弊病是具有根本性的,无法通过完善要件加以矫正,因此,引入犯罪构成三阶层说的理论是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发展的需要,该理论适应了...

  • 《民法总则》之特别法优先条款探辨——兼论公司清算义务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作者:余文唐 刊期:2019年第01期

    以法条的表述方式为标准,《民法总则》中的特别法优先条款有'特别规定型''另有规定型''另有规定除外型'和'除另有规定外型'四个类型。《民法总则》第11条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应当是直接或间接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规则;其中的'其他法律'应可包括《合同法》《物权法》等能够但尚未纳入民法典的单行法,而判断是否属于'其他法律'只需'对民事关系有...

  • 被拆迁人及买房人在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法律地位解析

    作者:刘加桓; 王平 刊期:2019年第01期

    解决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的前提是界定各类负债在破产法中的法律地位。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被拆迁人对安置补偿享有优先权;已办理预告登记,或开发商已经履行商品房交付及(或)协助办理产权移转登记,或已全额付清购房款,或具有优先权的消费性购房等买房人对约定的商品房具有优先权。对前述合同一般应以安置房或商品房实物清偿为原则。既未办理预...

  • 论文字作品的亲笔手稿著作权保护问题——以茅盾先生手稿著作权纠纷案为例

    作者:陈瑞雪 刊期:2019年第01期

    文字作品的亲笔手稿在著作权法上可以作为一种文字作品,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还可以同时作为美术作品,因此当作品的著作权与原件物权所有权分离时,双方行使权利时就将受到一定限制。文字作品的亲笔手稿在单纯作为文字作品和既作为文字作品也作为美术作品时,可能出现著作权与物权冲突问题,特别表现在发表权与美术作品的展览权的冲突上。立法上应当...

  • 主从合同中仲裁条款适用范围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张罕溦 刊期:2019年第01期

    仲裁与诉讼属于并行的两大纠纷解决途径,其中仲裁凭借其理论上的一裁终局、不公开审理、收费低廉、程序简便等特点,吸引了诸多当事人选择了其作为争议纠纷的解决机制。但实践中,主从合同中仲裁条款的适用范围却缺少明确统一的认识,例如主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从合同未约定仲裁或约定了诉讼,那么主合同的仲裁条款能否适用于从合同?这一问题时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