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治论坛 袁某诉广州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正文】

袁某诉广州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作者:石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电梯噪声污染   举证证明   认定  

摘要:住宅小区电梯的设计、建筑、安装、验收均符合标准,不能说明电梯所产生的噪声也符合标准。电梯作为民用建筑的一部分,应接受《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调整和约束。原告举证证明涉案电梯产生的噪声已超过该规范规定的标准,被告应当举证证明其对涉案电梯噪声超标不承担责任或者存在减轻责任的情形,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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