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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可从“证券”开始

作者:汤欣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适用范围   中国   股票   票据   投资合同  

摘要:在我国现行的《证券法》中,并未对“证券”加以明文定义,仅在第二条里规定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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