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方圆 南阳宛城:“训诫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正文】

南阳宛城:“训诫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   南阳市   回归社会   训诫   附条件不起诉  

摘要:“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封致歉信,向你们表示我的深刻悔悟,以及再也不违法的决心……”日前,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举办的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会上,刚满16周岁的朱某声泪俱下地向在座的与会人员进行忏悔。2017年暑假,河南省职业学院学生朱某应朋友之约去乡下玩。不明就里的他中途被朋友带到一所学校,对几名学生实施抢劫。10月底,朱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移送宛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办案人员调查,朱某当时只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未进行实质性抢劫行为,且在校表现良好,无前科。宛城区检察院遂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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