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的肖像权如何保护? 关于这个问题.小不点法官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照相馆老板侵犯了喧喧的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照相馆老板未经喧喳同意,为了招揽业务,张贴喧喧的照片.侵犯了喧喧的肖像权。喧喧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