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电子政务 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 【正文】

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

多元化主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医疗健康   人民福祉   协同化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社会服务是指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社会领域.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依靠多元化主体提供服务的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助力新动能成长。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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