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地球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印发 【正文】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印发

工业污染源   普查工作   污染治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办公厅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同时,《方案》还确定了普查内容和技术路线。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