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言论自由与警察执法之合宪性控制——“延安李某朋友圈辱警案”合宪性分析 【正文】

言论自由与警察执法之合宪性控制——“延安李某朋友圈辱警案”合宪性分析

作者:杜吾青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言论自由   法律保留   基本权利   宪法  

摘要:本文以'延安李某朋友圈辱警案'为样本,基于我国《宪法》文本和基本权利体系结构,借鉴德国宪法教义学论述及美国司法实务中的法理阐释,递进式论证:(1)李某的'辱警言论'落入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2)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必须满足形式和实质要件;(3)对李某言论的限制满足形式要件但不具备目的正当性,因而具有宪法上的瑕疵。考察基本权利规范对争议案件的影响,是对警察行政执法与宪法解释无关的认识的怯魅,必须将宪法精神和宪法解释贯彻于整体法秩序当中,约束警察行政自由裁量的恣意和维护整体法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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