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立法程序的启动是整个立法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它决定了立法机关所能审议的议题,而政党在立法程序启动中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美国政党主要通过总统对立法的动议来影响立法程序的启动;英国政党在形式上可以完全控制任何一项政策的立法程序启动,但它更多的是在被动地接受不为政党更迭所影响的政府部门的立法动议后再予以推动。虽然英美两国的政治体制与政党制度存在差异,但就政党对立法程序启动的影响而言,二者有一定的相似性:政党会主动地将部分政策动议予以立法,同时多数情况下政党起到筛选控制的作用,即被动接受并认可不受政党更迭影响的政府部门的动议,再积极推进。因而,立法程序的启动本质上不是一个享有法律议案提出权的议员依法提出法律议案的问题,而是政党必然从主动动议和被动认可两方面介入的政治问题。以上述为参考,我们可以更准确地理解我国党领导立法程序的启动及其所经历的变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