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朝鲜李朝实录》记载,中国明代时期,朝鲜与明朝之间的使臣走私贸易曾经十分活跃,但由于政治和军事上的藩属关系,两国使臣的走私贸易也具有了不平等性质。作为个人行为,明朝使臣的走私贸易虽然具有"掠夺"性质,给朝鲜政府和人民带来经济负担和痛苦,但这种个人行为却与有着政府背景的朝鲜使臣的走私贸易共同解决了朝鲜政府和人民在军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各种需求,客观上起到了互通有无,相互交流,满足社会需求的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朝鲜社会的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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