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当代金融家 任何人不得以股份回购从事内幕交易 【正文】

任何人不得以股份回购从事内幕交易

股份回购   内幕交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证券违法行为   投资者合法权益  

摘要:证监会近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回购方式等提出规范要求,包括任何人不得利用股份回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不得通过“利益输送”“忽悠式回购”等行为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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