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大东方 论《刑法修正案(九)》中介绍贿赂犯罪罚金刑的适用 【正文】

论《刑法修正案(九)》中介绍贿赂犯罪罚金刑的适用

作者:沈佩飞 上海政法学院
介绍贿赂罪   并处罚金  

摘要:《刑法修正案(九)》在392条介绍贿赂罪在原来《刑法修正案(八)》的基础上新增了并处罚金的规定,其他的保持不变。即“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介绍贿赂罪增加并处罚金这一规定,社会各界对此看法不一,是一个讨论争议的热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