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东北之窗 在先使用商标的相关权益 【正文】

在先使用商标的相关权益

作者:仓丰
权益   标的   商标注册人   商标专用权人   类似商品  

摘要:我们都知道已使用的商标有注册和没有注册之分。注册商标的相关权益可以继承和转让,那么,在先使用但没注册的商标,其权益能否承继或转让呢?2013年8月30日,修改通过的新《商标法》第五十几条第三款,对在先使用商标抗辩作出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商标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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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之窗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