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大理大学学报 对“康德道德律证明”的论述 【正文】

对“康德道德律证明”的论述

作者:柏林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甘肃兰州730070
康德   实践法则   道德律  

摘要:康德通过理论概念分析的方式证明实践法则必须是纯粹形式化的,但这时实践法则只是一个假定,他随即转向对道德律实在性的论证,指出道德律是可以直接意识到的,并进而确立了自由的实在性及意志的自律。康德的这一道德观点其实是一次向“伦理学的主体主义”的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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