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郴州政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郴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若干意见的通知 【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郴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若干意见的通知

作者: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务教育学校   绩效工资   教龄津贴   经费保障   义务教育教师  

摘要:<正>郴政办发[2009]32号CZCR-2009-0102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郴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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