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郴州政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郴政发[2004]2号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郴政发[2004]2号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作者: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直属机构   管理机构   有效期满   自动失效   房屋拆迁管理  

摘要:<正>郴政办发[200919号CZCR-2009-01009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的,规范性文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