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正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乡村医生   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行政部门   门诊统筹   农村卫生  

摘要:<正>楚政办发[2013]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1]189号),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队伍不垮,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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