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 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决定 【正文】

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决定

县域经济发展   财政总收人   城乡居民收人   优化环境   用地手续  

摘要:<正>楚发[2012]12号(2012年11月8日)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决定》(云发[2012]1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云发[2012]12号)精神,为加快我州民营经济发展步伐,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特作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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