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文件的实施意见 【正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文件的实施意见

作者: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态治理   林业主管部门   生活补助费   退耕还林工程   生态安全屏障  

摘要:<正>楚政办发[2012]1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52号),加快我州陡坡地生态治理步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彝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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