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施方案   合管办   商业保险公司   参保人   定点医疗机构  

摘要:<正>楚政办通[2011]19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我州于2009年制定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09]120号),在全州开展以州为统筹的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试点,通过两年的实践,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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