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正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群众性体育活动   体育系统   人民体质   身体素质   体育道德风尚奖  

摘要:<正>楚政发[2010]6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近4年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体育系统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同时,积极备战云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在2010年8月文山州举行的云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楚雄州代表团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取得金牌27枚、银牌27枚、铜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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