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正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作者: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施方案   合管办   商业保险公司   定点医疗机构   农民就医  

摘要:<正>楚政办通[2009]12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属有关单位:为建立完善我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楚雄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经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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