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国发[2009]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作者:夏天彧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9月16日,中国科技馆新馆开馆仪式结束后,在二楼中央大厅,举行了云南省向中国科技馆赠送恐龙化石揭幕暨"七彩云南·魅力楚雄北京行"系列活动启动仪式。韩启德,万钢,徐匡迪,邓楠,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齐让,中国科技馆馆长徐延豪,我州党政领导邓先培、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国办发[2009]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央编办、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国办发[2009]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国办发[200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2009年5月27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坚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信心,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就加快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云政发[2009]11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精神,实施我省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云南,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我省的发展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云政办发[2009]127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省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水平,逐步解决我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持卡")在省内异地就医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省内开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云政办发[2009]153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高等院校:《云南省关于深化高校后勤改革建立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云政办发[2009]159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充分发挥新增投资的拉动作用,管好用好新增投资,确保扩大内需保增长特殊时期的需要,使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既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招标投标,又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招标投标过程的周期,促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云政办发[2009]167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云府登606号云南省公安厅公告(第1号)《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4月23日公安厅第8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5日起施行。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楚发〔2009〕13号(2009年8月31日)为认真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云药产业的决定》(云发[2003]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09]38号)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重点产业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切实加快我州天然药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楚政发[2009]2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楚雄州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促进烟叶生产健康稳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完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经营管理的重要意义(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长期以来,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烟叶生产基
刊期:2009年第05期
<正>楚政发[2009]2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新修订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3月30日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楚雄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