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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债务重组管理创新及其对国企改革的影响

作者:马伊安 平煤集团朝川矿高级会计师,中国管理科学学会会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改革与发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我国企业   债务重组   资产负债率   国企改革   破产保护  

摘要:我国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债务资金.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0-80%,一直处于高负债运行状态.若剔除不符合资产定义的不良资产,实际的资产负债率更高,许多企业的负债额都超过了其所能承受的正常水平.当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时,一般倾向于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债务问题:一是申请破产保护,多数情况下为不得已之举;其二就是债务重组,通过削减、豁免、转让、抵消债务,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和债转股等方式对企业的负债进行重新组合,以达到维持企业生存之目的.现在企业的价值越来越依赖于报表外非财务因素,包括商誉、劳动者的技能等,财务资本在现代企业的相对重要性日趋下降.诚如原国家经贸委"国有企业债务重组"课题组首席法律顾问王卫国教授的"马理论"所说,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把陷入困境企业这匹"病马"医好后得到的是活马的价值,而通过破产清算"杀马分肉"得到的是马肉的价值.在实践中,债务重组已成为实施资产和资本运作的基础,在国企改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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