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城市规划通讯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正文】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风貌   三坊七巷   历史遗址   古城遗址  

摘要:<正>近日,《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福州市将对保护对象实行名录管理制度,根据保护名录建立档案数据库,及时更新。《条例》明确规定,将体现福州历史格局、风貌的山体、河流,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烟台山、马尾、螺洲等历史文化风貌区,鼓岭、福建协和大学等历史文化建筑群,新店古城遗址等历史遗址地下埋藏区,美丰洋行、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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