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城市规划通讯 陕西拟在全国首对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地方立法 【正文】

陕西拟在全国首对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地方立法

城市公共空间   地方立法   公共停车场   滨水   城市滨水区  

摘要:<正>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近日审议了《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这在全国涉及城市公共空间的立法中尚属首创。《条例(草案)》在总则部分界定了公共空间的概念,共分两个部分,地上公共空间和地下公共空间。地上公共空间主要包括街道、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停车场、交通换乘站、城市滨水等空间。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