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城市规划通讯 四川为风景名胜区立新规 【正文】

四川为风景名胜区立新规

风景名胜区   综合预算   地方性法规   有偿使用费   竞争方式  

摘要:<正>四川省近日颁布《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条例》呈现四个亮点:一是规定风景名胜区设立、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解决了风景名胜区"管生不管养"的问题;二是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将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禁止出租、出让风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